面對執法機關調閱要求的處理

面對執法機關調閱要求的處理立場

即使是執法機關的調閱要求,原則上 LY 並不會受理調閱所持有之用戶的資訊,除非收到法院簽發的令狀,或以相關法令程序直接要求 LY 調閱(包含以明文法令間接強制調閱資訊等)

然而在特殊狀況下,LY 會在認定有必要性且合理的範圍內考量配合處理調閱資訊的要求。

下列特殊狀況為可能判斷有其必要性者:

  1. 對人類的性命、身體造成直接危險,且 LY 認定有急迫性時。
  2. 當 LY 判斷調閱要求的依據有明顯特定犯罪事實時(但不會配合處理任何試探性的資訊調閱要求)

<具體範例>

  • 因 LY 提供的服務所導致的恐嚇、跟踪等事件
  • LY 的付款資訊被盜用且出現不明請款的事件
  • LY 提供的帳戶服務出現未經授權的存取事件
  • 利用 LY 提供的服務執行之金錢犯罪(詐騙等),且 LINE Yahoo 可理解相關過程的事件。
  • 如發現嫌疑人濫用敝公司服務帳戶進行 SNS 型投資、戀愛詐騙等,對整體社會影響較大的犯罪行為時,且調閱該資訊的必須性較高的事件。

下列特殊狀況為可能判斷在合理範圍者:

  • LY 認定為上述 1 之中,排除該危險所必需的資訊。
  • LY 認定為上述 2 之中,可視為具體調閱要求基礎之事實,或與該狀況直接相關之資訊。

<具體範例>

  • LY 所提供用以辨識嫌疑人的 ID 註冊資訊
  • 在 LY 服務中與嫌疑行為相關的登入記錄
  • 在 LY 服務中與嫌疑行為相關的 ID 使用記錄

此外,即使我們認為有必要性且合理,除非有法院令狀,否則不會調閱下列各項用戶資訊。

  • 受通訊機密保護的資訊,以及可能受保護的資訊。
  • 在 LY 上視為高度隱私的資訊(包含需審慎考量的個人資訊、信用卡資訊、指定期間或項目的範圍廣泛之資訊等)
  • 嫌疑人以外之個人相關資訊(為保護個人生命安全之緊急要求,或獲得本人同意的狀況除外)

法律依據

LY 的服務以日本法律為準則運作。

依據日本法律,如有犯罪調查的需求時,檢察官、檢察官事務員或司法警察職員可以憑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行搜查及扣押,且企業有遵守該命令的義務(《刑事訴訟法》第 218 條第 1 項)。

另外,執法機關可以依據與刑事偵查相關之詢問等內容,要求報告必要的事項(《刑事訴訟法》第 197 條第 2 項)。

此外,當緊急避難生效時(《刑法》第 37 條第 1 項),如自殺預告或綁架等必須保障性命安全的狀況下,為了避免造成性命及身體的立即危險,可能會在不得已時判斷配合資訊調閱是合理的狀況。

若調閱要求來自日本以外的國家,我們將依據《國際調查互助等相關法律》或與特定國家簽訂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MLAT),及國際刑事調查合作架構等予以處理。其中包含日本警方收到國際刑警組織(ICPO)提出的調閱要求,或日本外交部收到大使館提出的調閱要求等狀況。在此狀況下將適用相同規則,必須符合搜索票及經隱私權保護機構驗證等規範。
另外,若依據特定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有義務配合調閱要求時,將可能會於必要的範圍內配合調閱要求的處理。

處理調閱要求的流程

LY 收到執法機關的調閱要求或獲知緊急避難可能生效時,將依據處理準則,並從保護用戶的角度檢驗合法性及合理性,在必要時與隱私保護相關部門審慎評估後決定處理方式。
若執法機關的調閱要求有法律上的疏失,或無法判斷該調閱要求所依據之具體事實的真實性,將不會予以處理。

核實結果確認其合法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後,負責人員才會依據嚴格的處理準則,配合處理執法機關之要求。提供給執法機關的資訊將會嚴格依照公司內部的流程執行,且依據 LY 制訂的隱私權政策,將不會允許執法機關竊聽或安裝後門。此外,任何因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反恐)之類尚未構成犯罪的抽象危險理由,向本公司提出調閱要求或審查時,這類並非利用本公司服務所犯罪的原因,將不予處理調閱要求。

透明度報告

我們認為,逮捕利用 LY 提供之服務犯罪的嫌疑人,或減輕損害、保護性命並遏止犯罪,是擁有大量用戶的網路服務業者之責任。但另一方面,執法機關過度向網路服務業者要求調閱資訊時,則可能會侵犯所有用戶的隱私。

我們認為,為了嚴密保障所有用戶的隱私,並履行身為服務業者的社會責任,必須在透明度報告中公開執法機關的調閱要求頻率,以及我們的處理狀況。

我們未來將會定期更新透明度報告,以讓用戶繼續放心使用我們的服務。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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